建筑勞務公司,成本進項太少怎么解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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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建筑勞務主要提供人工、勞動人員的,通常是采用業務分包的方式,總包分包的層層分包的形式,對于建筑勞務企業來說,由于分包人員無法給企業提供相應的發票,企業沒有發票入賬,缺少相應的進項發票,對應的增值稅和所得稅以及個稅分紅的稅負壓力也是比較高的。
二、建筑勞務企業可以通過設立有限公司入駐稅收優惠園區,享受稅收扶持獎勵;
企業可通過設立新的企業入駐園區,用園區內的新公司承接業務或分流部分業務,把稅收落在稅收優惠園區內,享受地方財政的稅收扶持獎勵;
增值稅; 50%上繳中央財政,地方留存50%,地方財政獎勵給企業留存部分的70-90%。
企業所得稅;60%上繳中央財政,地方留存40%,地方財政獎勵給企業留存部分的70-90%。
當月納稅、次月就可兌現到企業賬上。
案例分析;某建筑勞務公司年總納稅500萬,其中增值稅300萬,企業所得稅200萬,企業實實在在需要繳納這500萬的稅金,但如果通過業務分流到稅收園區內,企業可得;
增值稅獎勵;300萬*50%*80%=120萬
企業所得稅獎勵;200萬*40%*80%=64萬
企業可獲得獎勵共計;120萬+64萬=184萬
對于企業來說不僅節省了稅金支出,還增加了現金流,當月納稅、次月獎勵就可兌現到賬,及時兌現,并且可以長期享受這個政策的。
除此之外,針對包工頭無法提供發票的,可以通過在稅收優惠園區內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,申請大額核定,綜合稅率不超過3%,
一家一年可開450萬的增值稅發票,有效解決成本票缺失的問題。